施工質量監管違規處罰案例,施工質量監管違規處罰典型案例分析
近期,某地住建部門通報了一起施工質量監管違規處罰典型案例,涉事企業在某住宅項目施工過程中,未按設計要求使用合格建筑材料,且存在偷工減料行為,導致部分樓棟出現墻體裂縫、防水層失效等質量問題,監管部門在抽查中發現,該項目監理單位未履行現場監督職責,對施工方的違規行為未及時制止和上報,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住建部門對施工企業處以罰款50萬元,并責令限期整改;對監理單位罰款10萬元,并暫停其在該地區承接新業務資格3個月,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分別被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面臨職業資格扣分處罰,該案例暴露出部分企業質量意識薄弱、監管流程形同虛設等問題,相關部門強調將加大“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力度,壓實五方主體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以下是施工質量監管違規處罰案例:
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清遠市某投資有限公司和廣東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對清遠市某投資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5957.2元,對項目負責人處以罰款人民幣357.43元;對廣東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11000元,對項目負責人處以罰款人民幣660元。
違法發包:佛岡某項目的建設單位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將項目發包給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前提下,仍將該項目的消防工程肢解發包給廣東某建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施工,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對佛岡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以工程合同價款0.6%的罰款,即人民幣45436.22元,對項目負責人處以單位罰款數6%的罰款,即人民幣2726.17元。
以上案例均體現了政府對施工質量監管違規行為的嚴厲打擊和處罰力度,旨在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施工質量監管法規解讀
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
建筑市場秩序維護措施
施工違規舉報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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